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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咨询问题:

我是2006年到人民商场钟表柜上班的,2013年调到箱包柜上班,与老板的友源公司,三水劳务派遣公司签的合同,到2017年12月31号到期,今年12月15号上午,老板打电话说效益不好,精简人,要我选择辞职或者到大洋百货他的箱包柜上班,那边是贴钱我自己交保险,工资也低一点,我不愿意去,他说是同城调动,我不去就属于我自己辞职,没有补偿金,请问他这样做合法吗?是属于同城调动吗

A 律师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