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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咨询问题:

您好,两三年前在善林金融贷过款,今年年初已经还清了 ,虽然善林应该是去年出的事情,但是银行卡每个月还款都是那边代扣的,还款也是正常的,已经还清了,今天收到一条信息如下 善林商务平台借款人,我局在侦查“善林金融”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发现,您曾通过该公司控制的“善林商务”贷款平台借贷资金。

请您配合公安机关依法追缴赃款,积极履行还款义务。

请接此通知后七日内,将尚未归还的本金及利息归还至公安机关已冻结的涉案赃款退款账户(账号:31050190360000000827, 户名:善林(上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退款时请注明贷款平台和 贷款人姓名(例:XX平台XX退款或XX代XX平台XX退款),并通过电子邮箱“sljr110@163.com”向公安机关提供银行盖章的转账凭证。

上海浦东公安分局经侦支队联系电话:021-50614567转44437。

【浦东公安分局】 请问 这种信息是真的么?为什么款还清了,还有这种信息?

A 律师解答: